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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时间:2024-01-31 20:29:14
水污染防治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多篇)[本文共10942字]

第一篇:水污染防治法学习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xx年2月28日修订通过公布后,通过对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进行学习,我深刻地体会到,过去企业是“守法成本较高,违法成本较低”,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确保水环境安全。

新法在法律责任上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一是对未完成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地方人民政府、违反本法规定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定期予以公布。二是综合利用各种行政处罚手段,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根据违法行为的不同,规定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等措施,同时要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三是完善行政措施,强化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执法手段。将责令限期治理、停产整顿等行政强制权赋予环境保护部门。四是强化违法排污者的民事责任和治理责任。新法规定因水污染危害受到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致害者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受害者可以请求环境保护等部门处理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纠纷,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违法排污者应当采取措施消除污染,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等部门可以指定有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五是在强化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的基础上,新法规定,对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学习,我对新修订的《中华人 ……此处隐藏10592个字……为广大市民答疑解惑。

三是将水污染防治法宣传的主体与社区居委会相结合。发挥市领导班子与广大市民联系密切的优势,积极发动工作人员协助发放各类水污染防治法宣传小册子,使工作人员成为义务水污染防治法宣传员,协助水污染防治法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四是将水污染防治法宣传进广大群众中与共建活动相结合。水务局组织干部利用宣传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利时机,与市民广泛开展共建活动,组织水务局干部积极参加各项义务劳动,进一步拉近了水污

染防治与公民的距离,同时也使国水务局的形象在广大群众留下深刻印象。

为防治城市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切实加强污水处理费的收取、使用和管理。我省统一调整城市污水处理收费征收标准,是加快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一项重要配套措施,这次调整主要有三方面的重大意义。第一,它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全面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举措。第二,它是实施“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战略,保护鄱阳湖“一湖清水”以及五大河流源头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第三,它是推进现代文明城市建设,建立和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补偿机制,保障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良性运行的重要举措。

市水务局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排水行业规划和行业指导工作。市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加强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督管理。市环保局应当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和水量进行监督检查。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依法加强污水处理工作的监督。

本次活动得到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解说员热情解说,并回应每一个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得到群众广泛的赞美及肯定,在一片掌声中圆满成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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