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对照党员标准,进一步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对党忠诚老实,信念坚守,争做一名合格党员,本人承诺在申请入党过程中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一经查实,在入党积极分子阶段或发展对象阶段的,立即终止发展党员程序,取消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资格;已接收发展为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的取消党员身份,并依规依纪追究所在基层党组织及相关责任人责任。有关情形如下:
1.因触犯刑律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者管制、拘役等情形;
2.有相对固定工作单位且所在单位设有党支部的;在校大学生或在读研究生的;正在部队服役人员等;
3.隐瞒或伪造个人主要工作经历、学习经历、计生情况及主要家庭成员等;
4.未按时参加所在党委组织的年度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的;
5.伪造会议记录、入党材料,本人未参加党员大会等;
6.未按有关时间要求违规列入年度发展计划的;
7.个人存在信仰宗教情况;
8.其他经认定为违规发展情形。
承诺人(本人手写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