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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时间:2023-07-29 22:11:09
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工作方案[本文共4109字]

关于开展兴化籍在外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工作的方案

根据泰州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开发与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人才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兴化籍在外各级人才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决定组织开展兴化籍在外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如下:

一、市级层面排找对象

根据分层分级开展信息采集的原则,建立泰州市、兴化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级机关部门在外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体系,采集的主要对象为兴化籍在外(包括泰州其他市区)各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主要范围如下:

1.两院院士;(人才代码A)

2.党政领导人才(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正处职级及以上干部);(人才代码B)

3.军队领导人才(上校及以上军衔干部);(人才代码C)

4.企业家人才(含国企、民企、外企);(人才代码D)

(1)世界500强及国内500强国企领导班子成员;(D-1)

(2)世界500强及国内500强外企领导班子成员;(D-2)

(3)国内上市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知名商协会主要负责人;(D-3)

(4)省内外知名企业家;(D-4)

5.文化、教育、科技、卫生、金融等领域专家学者及产业科技前沿领军人才;(人才代码E)

(1)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青年学者等知名长江学者;(E-1)

(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E-2)

(3) ……此处隐藏3233个字……/p>

城市

手机号码

出生地

(具体村居)

人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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