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兴化籍在外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工作的方案
根据泰州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开发与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人才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兴化籍在外各级人才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决定组织开展兴化籍在外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如下:
一、市级层面排找对象
根据分层分级开展信息采集的原则,建立泰州市、兴化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级机关部门在外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体系,采集的主要对象为兴化籍在外(包括泰州其他市区)各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主要范围如下:
1.两院院士;(人才代码A)
2.党政领导人才(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正处职级及以上干部);(人才代码B)
3.军队领导人才(上校及以上军衔干部);(人才代码C)
4.企业家人才(含国企、民企、外企);(人才代码D)
(1)世界500强及国内500强国企领导班子成员;(D-1)
(2)世界500强及国内500强外企领导班子成员;(D-2)
(3)国内上市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知名商协会主要负责人;(D-3)
(4)省内外知名企业家;(D-4)
5.文化、教育、科技、卫生、金融等领域专家学者及产业科技前沿领军人才;(人才代码E)
(1)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青年学者等知名长江学者;(E-1)
(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E-2)
(3) ……此处隐藏3233个字……/p>
城市
手机号码
出生地
(具体村居)
人才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