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创新管理机制,实施三条硬措,选派转任非领导职务干部到企业和社会组织担任党建指导员,充分激发党建指导员活力,确保转任干部“退”而不闲,“退”有所为。
1.突出问题导向,健全完善制度。
汉阴县积极探索,出台《汉阴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指出党建指导员主要在转任非领导职务党员干部、退休党员干部、社会优秀人才中进行选派。配套制定党建指导员到岗、报告、例会、请假等制度,对党建指导员进行动态管理和跟踪培养。近年来,先后选派三批次40名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和12名优秀年轻后备力量到120余家企业和社会组织担任党建指导员,实现培育典型与培养干部的互促双赢。实行县委组织部、联系企业、派出单位三方联动管理模式,建立定期联系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党建指导员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支持党建指导员正常开展工作。
2.坚持选育并举,充分发挥作用。
采取“一定三双”法,定期选派转任干部担任企业和社会组织担任党建指导员。“一定”,即定职责任务。制定《党建指导员选派及管理办法》,规定党建指导员实行聘任制,指导员与所在企业签订合同。“三双”,即:双向选择,县委组织部建立党建指导员后备人才库,不定期召开党建指导员后备人才和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引导党建指导员和企业及社会组织双方进行双向选择。双向鼓励,每年拿出一定指标面向下派的党建指导员,给予公务员年度评优、党务工作者评选等鼓励。双方管理,县委组织部和企业及社会组织分别对党建指导员进行考核。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党组织负责人或企业主参观学习全县的示范点企业,对党建指导员进行专题培训。
3.加强督促指导,严格考核奖惩。
积极挖掘和树立党建指导员发挥作用,做贡献的先进典型事迹,引导转任干部认识到“一线”和“二线”都是做贡献,不断强化他们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参照下派干部考核评价办法,结合派驻企业和社会组织生产经营状况,对党建指导员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同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激励党建指导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加大对党建指导员的关爱激励,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党建指导员在选聘期间,其行政关系、工资关系、身份和编制仍在原单位。县委非公党工委、县委组织部根据党建指导员在岗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和党建工作成效、廉洁自律等,评定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并按照相应标准进行评比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