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居民议事厅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保障居民民主权利,扩大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制定我街道小区居民议事厅工作制度。
一、基本原则
以“畅通梁道、汇集民意、促进参与”为原则,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由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党组织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召开应严格遵守相关工作规定,依法有序进行,并主动接受上级党委的指导。
二、议事协商范围
小区居民议事厅主要以涉及社区居民普遍关心,与社区建设与管理的相关的社会事务为主要议事内容。研究、讨论社区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社区管理提供有关意见和建议;积极化解社区内各类不和谐的因素,维护居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资源共享,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加强社区居委会与物业公司等相关单位及社区居民的联系。
三、会议程序及注意事项
居民在议事协商过程中的意见建议是社区决策的重要依据,社区应将议事协商事项处理结果向居民及时反馈。会议由社区居委会召集和主持,应在会议召开前对社区居民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征询群众意见。
(一)由社区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重点对辖区内居民普遍关注的事项进行行协商、研究,对涉及社区重大公共事务的有关决策进行前期商讨。会议主要由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物业公司代表、居民代表等构成,政府职能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可参与会议。涉及部分居民或处理非社区全局性事务的会议,社区居委会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参加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二)凡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建设的重大决议、决策、年度工作计划等,原则上先由社区居委会会议讨论,提交社区居民代表会通过。
(三)社区居委会要广泛听取和征求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随时听取居民群众心声,促进社区建设人人参与,人人献策。
(四)议事流程:1.由主持人报告议题;2.由社区居委会通报议题的相关情况; 3.参加人员充分讨论; 4.社区居委会详细记录参与人员意见、建议;5.社区居委会将会议意见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6.形成会议记录,经社区党支部书记审阅后,由专人保管和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