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合同编号:()年第()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业主):
监理单位:
(监理方):
合同签订日期:
第二篇: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中有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 ……此处隐藏12380个字……标费率(0.7 %),即总监理费暂定 22.4万元;
(二)、报酬支付时间与金额:
1、合同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总监理费的20%;
2、主楼(宿舍楼)基础完成,支付总监理费的20%;
3、主楼(宿舍楼)封顶,支付总监理费的40%;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余款一次性支付结清。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
应业主要求,监理机构完成正常监理业务范围之外的工作,称为附加工作。由
于标准条件第31条原因,增加的工作量,也视为附加工作。即超过合同业务工期,支付相应的延期费用。在附加工作完成后,15日内应结算该项附加工作酬金,并
随即支付给监理单位。酬金计算方法:
附加工作酬金=附加工作日数×监理业务日平均酬金额。
监理业务日平均酬金额=监理费总额/监理合同工期(日)
委托人同意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
由于标准条件第36条原因发生的额外工作,发生后15日内应结算并当即支付
该项额外工作酬金,计算方法:
额外工作酬金=额外工作日数×监理业务日平均酬金额。
监理业务日平均酬金额=监理费总额/监理合同工期(日)
第四十一条双方同意用 人民币 支付报酬,按 无汇率计付。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