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局关于城区店牌广告牌治理情况报告
为贯彻落实《洛阳市文明城市创建“五项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洛文明委〔2018〕3号)要求,结合《洛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户外广告牌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城管办〔2018〕8号)及《伊川县文明城市创建暨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指挥部关于规范治理城区店牌广告牌工作实施方案》工作部署,我局及时组织规划局、住建局、创建办、城关街道办事处、河滨街道办事处等相关责任单位召开整治工作动员会议,明确各自任务,安排推进城区广告广告牌规范治理工作。现将具体治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认真组织研究,成立了以我局为牵头单位,规划局、住建局、食药监和工商局、交通局、水利局、公安局、文广新局、卫计委、电业局、消防队、城关街道办、河滨街道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店牌广告牌规范治理领导小组,确保拆除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自整治工作动员会召开以来,我局执法人员不畏酷暑、不惧艰难、不分上下班时间,每天分组分解到建筑产权单位和个人以及店牌、广告牌所有权人进行宣传动员、现场督导,要求严格对照治理标准,按时间节点履行好职责、完成各自的规范、拆除任务,各责任单位紧密配合,店牌广告牌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为确保拆除工作顺利进行,我局积极组织城管执法人员及专业拆除人员对城区无主、逾期未自拆及县委县政府周边的楼梯广告进行拆除。必要时成立联合执法组,由县政府组织,各职能部门采取联合执法,实施依法强制拆除,确保规范拆除工作顺利进行。
四是加强督查,我局每天组织城管队员,逐街逐巷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行动快、效果好的单位,要通报表扬;对行动不力、工作滞后的单位,要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圆满完成店牌(广告牌)治理工作任务。
截止目前我局出动人员500余人次、大型机械30余台次,张贴店牌通告1000余份,拆除市政道路立式大型广告牌20块,限期拆除通知书1000余份,拆除广告500余处,整改店牌100余处。
下一步,一是继续加大店牌广告牌治理督导力度,按照“四统一”整治标准,狠抓落实,对逾期拒不整改的店牌广告牌下达法律文书或组织强拆。二是加强沟通协调,会同住建、规划、工商、交通、公安等部门,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对拒不拆除的违章建筑、广告牌进行强制拆除。三是规范门店招牌、户外广告审批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户外广告图片、文字档案和台帐,逐步实现户外广告及门店招牌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