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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拆迁工作情况

时间:2023-12-12 16:25:17
近三年拆迁工作情况[本文共1321字]

市拆迁工作情况

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围绕建设大,立足“四市、五城”建设,积极实施城镇化主导战略和中心城市带动战略,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城市的发展难点在拆迁,关键在拆迁。近三年来,我市共实施房屋拆迁面积累计达2230万平方米,其中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共实施拆迁项目94个,累计拆迁房屋面积530万平方米,建设拆迁安置房670万平方米;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涉及民房8.18万户,企业2104家,累计拆迁房屋近1700万平方米。拆迁规模在同级城市中是少见的。我市在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实施依法拆迁、谐拆迁方面走出了新路子,取得了群众比较满意的效果,实现了拆迁群众“要我拆”变为“我要拆”的新局面,促进了旧城改造和住房建设的快速进展。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解决好拆迁群众的实际问题。严格落实拆迁补偿的最低货币补偿标准和最低住房保障制度,确保被拆迁人依法得到合理补偿和安置,不因拆迁降低居住水平。对只有一套住房,且建筑面积不足47平方米的,无偿安置到47平方米。对住房困难户、经济困难户、失业下岗人员、久病家庭等弱势群众,还通过政府救助、社会救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解困保障措施来保障其基本生活,解决住房困难。在涑河二期项目四中片区拆迁中,有一户被拆迁人患有严重疾病,家庭比较困难,我们通过民政部门为其申请到了3000元的大病救助金,被拆迁人表示十分满意,顺利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煤山社区由于历史原因,有88户破旧草房未办理房屋产权证,拆迁过程中,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对这些房屋进行了产权界定,使88户居民顺利拆迁,住上了宽敞明亮的楼房。各项目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措施,提高拆迁补偿标准。如在银雀山社区旧村改造中,对年满60岁以上的老年人,由居委统一办理社保,并提供老年公寓供其选择。凡愿意居住老年公寓的老年人,原房屋由居委按规定标准作价补偿,除享受其他规定的各项补偿外,另给予每户楼房差价补偿款4万元,每户老年人分配老年公寓两间,居住期间不收取房租费。在规定时间内拆除房屋的居民,按户口每人每年还能享受300元的年终宅基、土地股份分红。通过这些措施,解除了广大被拆迁群众的后顾之忧,有力的推进的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是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真正让拆迁群众得实惠。对改造后节约的土地由政府收储进行商业化开发运作,获得的收益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一部分用于拆迁安置,改善群众居住生活环境,保障群众生活需求,另一方面用于道路、桥梁、公园、绿地、文化等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使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到拆迁改造和城市建设带来的成果。在北城新区旧村改造中,为解决村民的就业和生活问题,在确保现有村民全部安置的基础上,按安置用地面积的10%-20%预留了部分安置住房备用地和人均10平方米的商业用地,由政府统一办理用地手续后交付集体使用;出让部分土地的收益全部用于村民购买养老保险、村民安置小区的配套设施和商业服务设施的建设;将村民安置小区纳入统一的物业管理,村集体承担50%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物业管理费进行了大幅优惠,并由村集体为居民一次性支付了5年的物业管理费和高层建筑电梯费,确保居民安置房住得上、住得起。

三是坚持依法拆迁,规范完善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了拆迁许可、裁决、听证制度。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权限和时限,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及相关事项的审批手续。严格规范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步骤,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政策面前人人平等。建立健全了有效的拆迁补偿资金监管制度,确保各项监管措施执行到位。这就从源头上规范了拆迁行为,减少了拆迁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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