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
关于开展文化类“山寨社团”清理整顿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市委宣传部印发的《**市深入开展文化类“山寨社团”清理整顿实施方案》(晋市宣密电[2018]13号)要求,我局将清理整顿文化类“山寨社团”纳入全市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总体范畴,按照摸排排查为主,群众举报为辅的工作思路,各级民政部门科学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强化舆论宣传,确保了“领导、人员、责任、措施”四到位,清理整顿文化类“山寨社团”已显成效。截止目前,全市共查处法社会组织30家,其中,文化类“山寨社团”2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积极部署,纵横联动。市民政局、公安局联合印发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晋市民〔2018〕51号),对工作步骤、时间节点、整治措施和具体要求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并于5月4日下午组织召开了全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部署会。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仁庆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市、区)民政局局长及分管副局长、民间组织管理科科长,市直部分主要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分管领导共40余人参加会议。市民政局和市公安局分别做了表态发言,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各社会组织业务 ……此处隐藏856个字……登陆“中国社会组织网”进行查询或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确认该机构是否合法登记注册。
五、科学研判,分类整治。我市各级民政机关针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性质、影响好坏等进行分类整治。对于开展有益活动的,积极引导,条件具备的依法予以登记,对暂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由镇(街)负责管理,并到县民政部门备案;对于活动较少且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要求其自行解散;对于活动有较大社会危害的、构成犯罪的,要坚决取缔,依法严惩。阳城县通过调取档案资料、同业务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对举报线索进行梳理排查,发现两个文化类“山寨社团”(润城乡贤文化研究会、润城镇沁河古堡文化研究会)未注册登记擅自开展活动,介于其影响范围较小进行了说服教育,现已劝散。
六、做好总结考核,建立长效机制。由于我市各级社会组织监管力量薄弱,导致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排查效果不够明显。下一步我局将探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与公安、安全、人民银行、财政、税务等部门研究出台《**市社会组织综合执法监管机制实施方案》,明确各成员部门的具体职责,进一步加强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信息共享和情况通报,加强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资金使用、业务活动、对外交往等方面的管理监督,真正做到及时有效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市民政局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