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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面试纪律

时间:2023-11-08 22:31:11
考试面试纪律[本文共695字]

考试面试纪律

一、应试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对名入座,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通讯工具、复习资料等交监考人员统一保管,除了要求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和铅笔、橡皮等外,不得将任何包、资料、纸张等带入考场内。

二、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三、迟到30分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内,不得离开考场。交卷后不得再进入考场。

四、应试人员必须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在试卷纸上答题,字迹要求清楚、工整。在答卷纸的密封线内答卷无效。答卷用红色笔和铅笔书写或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五、严格按考号就座,不得更换座位,亦不得随意起立、走动或做其他事情,确保考场安静。

六、应试人员要服从监考人员的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监考人员暗示答题范围或内容,若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卷缺页、试题漏印和字迹不清时,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得离开座位,监考人员应当众解答。

七、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冒名顶替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接传答案或答卷,否则考试成绩以零分计。

八、应试人员不得把答卷或草稿纸摊放在座位的两边(以身体为界),如确实需要,应反扣桌上,否则以有意让他人抄袭论处。

九、应试人员除在试卷密封线规定位置填写姓名、所在部门,不得在卷面内作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作废。

十、应试人员考试中途交卷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

十一、考试规定结束时间一到,应试人员应立即停止答卷,由监考人员依次收集试卷后,方可离开考场。

十二、离开考场时,不准带走试卷和草稿纸。

十三、凡未参加理论考试或面试的,取消其竞聘资格。

十四、面试人员按工作人员安排参加抽签,根据抽签顺序参加面试。

十五、因业务急需必须出差的,回到工作岗位后重新组织考试(B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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