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场职工文化广场管理制度
为了增强职工的身心健康,丰富职工的文体娱乐活动,营造一个干净、优美、舒适的文化广场,树立良好企业的形象,特制定本制度。<?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不准攀爬、摇晃树木,不准折枝摘花、破坏绿化。
二、不准乱搭乱建,不准乱贴乱画,不准乱堆放杂物。
三、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四、严禁放养禽畜,如有违者,禽畜一经抓到,既不放还,并对违者处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五、不准在广场内骑自行车、玩滑轮、滑板以及嬉戏、打闹等。午休时间不准在广场内喧哗。
六、家长要管好自己的小孩,不能让小孩破坏各种公共设施以及花草树木。
七、大卡车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八、以上制度如有违反,对违反者或责任人酌情罚款。单位或个人要严格遵守,互相监督。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