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居住证制度
[收稿日期]2014 - 08 - 13[作者简介]杨 柳(1985 - ) ,辽宁沈阳人, 2014级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第31卷 第5期 2014年5月哈尔滨学院学报 journal of harb in un iversity vol. 31 no. 5 may 2014[文章编号]1004—5856 (2014) 05—0043—04 浅析居住证制度杨 柳 (苏州大学社会学院,江苏苏州 215123) [摘 要]随着经济的发展,户籍制度造成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已经不再适应我国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居住证制度是替代暂住证制度,在户籍制度改革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文章讨论了关于居住证制度实行的必要性、必然性和可行性。 [关键词]居住证;暂住证;户籍制度 [中图分类号]d631. 42[文献标识码]a 一、居住证制度形成的背景中国的户籍制度造成中国独特的社会结构———城乡二元的社会结构。农村和城市有着明显的差别,户籍制度划分了人的身份,限制了社会成员的流动,在一个特定的时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它稳定了当时的社会秩序,保障了城市居民的充分就业和生活水平,更加重要的是为国家工业化积累了资金。但同时户籍制度随着时间的推移也逐渐暴露出它的弊病。户籍制度导致城乡二元社会形成,城市和农村居民分裂为两个利益对立集团,城乡差别扩大,使同为公民的城市和农村居民有了等级贵贱之分。同时,人口和户籍经常分离,户口是固定的,人却是流动的,不利于社会的稳定。随着经济的发展,要求改革这 ……此处隐藏13790个字……》的有效期限,办理相应期限的《居住证》。
《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办理新《居住证》的,由用人单位根据本人申请,在原《居住证》有效期满15日前,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持领取新《居住证》的书面申请、原《居住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属市或区县人事局和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换领新证。逾期未换领新证的,原《居住证》自然失效。
《居住证》持证人工作单位、居住地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在变化发生后30日内,凭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向原审核人事局提出项目变更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人事局出具准予更改项目书面材料,由用人单位持该书面材料到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办理项目变更。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申请变更项目的,新用人单位应根据隶属关系及时报告市或区县人事局。
中止、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及时收回《居住证》,交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注销,并报告原审核人事局。
《居住证》遗失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通知》第一、二条规定,及时办理新的《居住证》。
四、各级人事、公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居住证》审核、确认和发放工作,不断优化我市人才环境,吸引更多国内外优秀人才为加快天津发展服务。
在办理《居住证》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人事局、市公安局联系。
附件:1.《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申请表
2.办理《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通知书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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