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法学专业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
2014年我回到家乡进贤县文港镇派出所见习,时间是2个月。公安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窗口,在基层和基础工作中,集防范、管理才、打击和服务于一体,承担着保卫一方的重要责任。派出所直接面对人民群众,是公安机关战斗的第一线,它的任务重,工作繁杂,接触大量的刑事、民事才、治安等各类案件,因此在派出所的实习使我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学习和锻炼。 通过近两个月的实习,我对公安工作特别是基层派出所的工作有了切身的体验,对派出所的性质、职能、任务、办案程序以及派出所工作的法律法规有了全面、深入的认识,能够将书本上的法律知识与公安工作实践相结合,实现理论到实践的转变,是我在实习过程中的最大收获。下面就是我半年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以及对警察这种职业的一种重新的理解和感触。 刚刚才到这里的时候,就已经认识到了实习并不只是一种单纯工作上的学习,教室也并非只能在户籍室,我们要学习的东西很多,范围也很广,这是我们踏入社会的第一个地方,学到的东西以后进入社会肯定会更有价值。来到这里,应该得到锻炼,有所收获。
初次跨入派出所的大门,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是那么的新鲜与神秘,同时也深感公安机关的威严,但我更明白这里将是我学习的好机会。开始几天的工作,使我对派出所各警察这个职业有了更为感性的认识。派出所负有依照国家法律维护社会治安,防范和打击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保卫国家财产安全,保障公民人身权利和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的神圣职责。其实警察的工作是很辛苦,他们办案不是坐在办公室就可以完成的,而是要去调 ……此处隐藏12021个字……法官带来了普通人体会不到的精神与心理压力。有些法官认为,鉴于法官这一职业的特殊性,除非徇私枉法,法官应当享有根据自己对法律的理解进行裁判而不受追究的权力,否则,便可能使法官顾虑重重,影响独立裁判。我认为充分保障法官独立办案固然重要,但是绝对的权力会导致绝对的腐败,对法院和法官仍需要进行监督。但如何进行监督,如何建设一支精英化的法官队伍,则是司法改革所要解决的问题。
通过实践,经过法院的熏陶,我对我的未来也有过几次思考,在现阶段,由于高校扩招和某些体制方面的原因,作为一个法科毕业生,学习了法律却不容易进入公、检、法等与法律有关的部门,有点无奈,但也不是完全的失望,因为毕竟还是有机会的。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因此其法学教育应当是精英教育,而不能是大众教育,在现有的教学水平下应当控制数量,重点保证质量,重在培养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同时现代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会将这段宝贵的实践经历运用。能够对课程有新的理解,对法律有新的理解。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将以一个合格法官的标准要求自己,努力学好学法学,精通法律,用自己的能力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