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学院教研室、任课教师和实验管理员学期考核方案
一、总体思路
教学工作考核是财经学院教学管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工作考核办法应坚持以人为本,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有利于促进财经学院发展。
二、考核方式
1、对各教研室、实训室实验员和每位任课教师的岗位职责和教学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考核,由院长总负责,分管教学副院长直接抓,教研主任、教学秘书和督导专员共同实施。
⑥教辅人员由于主观原因未能及时提供教学场所或符合要求的教学设备用
品,或延误上课时间,或影响教学效果;
⑦教师上课时不指名地辱骂丑化学生;
⑧教师未按学校规定时间和要求向教务处送交有关教学工作书面材料,影响教学管理全局进程(书面材料包括:教案本、授课计划表、学生作业本、命题试卷、考试质量分析、学籍卡、教学论文、听课记录以及各种统计表格等)。
5、教学事故发生后,由教务处主任及其助理和相关教研组长负责查清事实,认定属于“一般教学事故”还是“严重教学事故”,并责成事故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教务处主任提出处理事故的初步意见,报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核,由校长办公会议作出处理决定。
五、此考核办法从2019年9月开始执行。对于此考核办法的解释权在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