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清单
一、县直部门党组(党委)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清单(14条)
1.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主体责任,在本单位(本系统)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政令和社会共识,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本系统)贯彻落实。
3.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统筹抓好本单位(本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4.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5.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6.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党组(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工作措施。
7.凡讨论和决定的重大事项,须经党组(党委)会议作出决策,党组(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不能以局务会代替党组 ……此处隐藏1107个字……,每年除了向县委或县直机关工委述职抓党建工作情况外,还要听取所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并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议。
12.指导合理设置党组织,理顺隶属关系,创建符合单位实际的“四有四化”党建品牌,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按要求明确专职党务干部,每年将机关党建工作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予以保障。
三、县直部门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清单(8条)
1.党组(党委)专职副书记落实党建工作直接责任,配合党组(党委)书记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2.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3.自觉参加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加强政治理论、理想信念、党性锻炼和党规党纪教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和部门党组(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4.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防止出现“灯下黑”。
5.对党组(党委)会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党内政治生活“八个决不允许”和民主集中制“八个必须”规定。
7.每年听取分管领域党建工作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
8.带头执行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每年为分管领域基层党组织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不少于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