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
(一)2019年案件办理总体情况
一直以来,我局坚持把巩固和深化《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的实施作为环境监察执法部门最紧要的工作,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标超总量排放、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不按证排污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不断强化工业企业环境守法主体责任。今年,全市对环境违法行为共立案220起(市本级18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220起(市本级16起),罚款总金额达1509余万元(市本级302.2万元)。
全年办理的查封扣押案件2起、向公安机关移送行政移送或刑事移送案件合计34起,其中移送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起。
二、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建立执法协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联合公安部门制定《常德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联合执法制度》,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建立了执法联席会议、联络员联络、重大案件会商、信息共享、办案协助等6个方面长效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职能部门协作。我局成立了公安派驻联络室、检察院派驻联络室,建立健全日常联系、信息交流、情况通报、鉴定监测、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参加市政府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市打击环境犯罪“行刑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切实强化行刑衔接,形成协调联动的工作合力,共同深化打击整治工作。
三是开展联合执法。联合公安、水利、质监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采矿和非法收集 ……此处隐藏4580个字……境法律的意识。
五、增强执法服务意识、引导企业环境守法情况
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包容审慎的原则,既做到严格规范执法,又不断转变执法方式,强化服务意识。实现对恶意违法企业依法严惩重罚,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轻微违法、无心之过或能力不足的企业加强帮扶指导,严格禁止对企业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的处置措施,保护合法合规企业权益。引导企业自觉、主动守法与严格依法执法相结合,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引导企业自律,加强公众参与,切实提高企业守法能力,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促进企业绿色健康发展。
六、2020年工作及思路
行政处罚作为环境执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维护环保部门形象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工作,逐步巩固执法成果,查找并解决环境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严格环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程序。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真正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内容合法化。
二是全面规划、提高标准、统一部署,强化执法监管,进一步加大环境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的力度,加强与检察院、法院及公安部门的联动执法。发现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嫌疑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三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严格贯彻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提高执法效能;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完成好各项工作,切实推进环境依法行政和行政处罚工作有序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