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管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及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普查报告
海南省水务厅: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管体制改革进展情况调查和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普查的通知》(办建管[2009]452号)的要求,我市在总结国管单位体制改革工作的同时,对我市17个镇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进行普查,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管单位水管体制改革工作
(一)改革进展情况
1.分类定性。划分水管单位类别和性质,根据水管单位承担的任务和效益状况,我市的沙河水库管养所、春江水库管养所、红洋水库管养所、松林岭水利管养所、天角潭水利管养所、西干水利管养所6个水管单位均为准公益性单位。
2.“两定”测算。根据《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点)》的有关规定,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类、以工作量定员”的原则,结合我市水利工作的实际和工作岗位的需要,分别对我市6个水管单位进行定岗定员。全市6个水管单位现有在职人员341人,核定编制人员252人,需分流人员89人。于2005年1月7日上报市政府审批。
3.“两费”落实。完成6个水管单位的“两费”测算工作,至2009年,市财政应落实补贴额为477元,其中:人员工资235万元,社会保障费92万元,维修养护费150万元。2008年,已落实人员工资166万元、维修养护经费42万元;2009年落实人员工资178万元、维修养护经费42万元。相对稳定了我市水利职工队伍。
4.管养分离 ……此处隐藏938个字……管部门负责管理,小型水库及其渠道工程以及大中型灌区支(斗)渠以下的渠道工程由所在镇(农场)、村委会负责管理维护。
①普查范围。17个镇的小型水库、河道堤防水闸、泵站、灌区以及其他类型工程。
②隶属关系。
所有小型水利工程均由所在地的镇政府统一管理。
③管理工程数量。小(1)型水库12座、小(2)型水库45座、塘坝2座、小(2)型水闸8座、小(2)型泵站8座、灌区渠道长696公里。
④年运行经费。全市17个镇的小型水利工程的运行经费没有专项经费落实,均由所在镇政府统筹安排。
⑤人员组成与结构。各镇小型水利工程几乎没有专职管理人员,原来各镇的水利站经镇体制改革后已并入了镇的农经办,管理上已名存实亡。
2.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情况
至今,我市17个镇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尚未开展。
3.存在的主要问题
①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专职的管理人员,管理体制混乱、不规范。
②运行管理机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不相适应。
③造成不能确保小型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不能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不能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④落实运行和管理经费相当困难。
4.改革思路与建议
①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恢复各镇水利站,同时,相应落实专职的管理人员。
②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③管理人员的基本支出经费及维修养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④加大对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的投入和管理力度。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