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纪委:
按照《中共渑池县委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现将**同志2020年履行主体责任及廉洁从政情况报告如下:
一、**同志工作分工
**同志分管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统计等工作,分管项目办,分包太平村、杜寺村、杨村村。
二、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把党风廉政建设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也切实履行好对分管的项目办的廉政监督责任,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二)坚持从严治党,强化落实责任。始终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增强党性观念、干好本职工作、是提升拒腐防变能力的前提和基础。参加各类廉政教育学习培训,重点学习了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加强道德建设等内容;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执政为民、廉洁从政的意识,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加强党的纪律,强化廉政教育。一是督促分管部门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以“三会一课”为抓手,督促分管部门深入学习《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准则》、《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和国家工作人员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化。截止目前,分管部门已分别召开廉政工作会议并明确分工。二是在抓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深入基层和群众交流谈心,了解他们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征求他们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定期与工作人员交心谈心,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做到防微杜渐,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三、个人廉洁从政情况
**同志能够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以大局为重,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注重维护班子团结,与班子成员坦诚相待,相互支持。能够积极参加乡党委民主生活会,并积极发言,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摆、整改自身存在问题。能够自觉接受纪委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积极接受社会监督。严守各种工作制度,主动、如实向上级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洁身自好的同时,严格要求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没有发现**同志违规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