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是由国家商务部和财政部牵头实施的一项支农惠农政策,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冲击下,这对于拉动内需、扩大农村消费、加快农村消费升级和改善农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我区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家电下乡的总体部署和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共同协作下,通过全体同志的辛勤工作,家电下乡工作自2014年1月开展以来取得了显著成绩:截至6月21日,全区备案网点已增至184家,基本覆盖全区32个乡镇,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8133台,销售量排名全市第一;销售金额3381.94万元,财政补贴到位资金157.36万元,排名全市第二。
我区家电下乡工作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绩,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成立专门班子,认真制定工作方案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商综发[2014]426号)、湖南省商务厅、财政厅《湖南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商建设[2014]9号)和常德市商务局、财政局《常德市鼎城区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商发[2014]1号)精神,鼎城区首先成立了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民政府分管区长唐绍华任组长,区商务局、区财政局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工商局、区国税局、区质监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二是结合我区实际,商务局、财政局共同认真制订了《鼎城区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三是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家电下乡推广工作会议,听取情况汇报,3月2日唐副区长 ……此处隐藏7675个字……的现象;
5、政府投入不到位,商务部门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致使不能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回首xx年,我局的家电下乡工作硕果累累,这更加坚定了我们工作的信心和决心,xx年,我局拟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
1、坚持信息公开透明原则。凡是应让农民知道的信息,必须做到公开透明,防止误传误导。
2、坚持试点产品和流通企业双认定原则。试点产品和企业必须是商务部、财政部公布的中标对象,每个产品均随机附带唯一的产品标识卡,中标企业的销售网点应当符合条件并经备案和公告。
3、坚持网点责任可追溯原则。同一个销售或维修服务网点,只能由一家中标企业进行备案并承担管理责任,不得多头备案,导致责任不清。
4、坚持中标企业流通网络开放性原则。中标企业不得限制经备案确认的加盟和授权网点销售其他中标产品,人为造成断档脱销。
5、坚持产品销售与补贴领退属地化原则。农民可以在省内任何一家经过备案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购买规定范围内的补贴类家电产品,持有关票据和证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报补贴。
6、对销售企业严格要求的原则。从局到承办企业和销售网点分别制定出市场预测、宣传、农村网络建设、保障和应急措施等具体操作方案,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完善家电下乡销售服务网络,规范促销行为,保证中标产品的货源充足,严格执行中标产品的限价规定,加强宣传和专业人员的培训力度,督促承办企业做好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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